12月4日下午,为深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制定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周鹏翔带队到我院调研,充分听取临床医务人员意见和建议,确保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肖政辉,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丽文出席,医院多位医保、医疗、护理、医技、医药领域的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参会。
吴丽文对双方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鼓励在座人员结合实际踊跃发言,为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建议献策。会上,周鹏翔介绍了《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基本情况。他指出,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进一步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具体条款和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确定,由此展开深入讨论和交流。
随后,参会人员围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重点讨论了记分管理的实施、监管责任的落实、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等问题。在讨论中,多位专家表示,实施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定点医药机构的实际情况,既要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又要避免给医疗机构带来过大的负担。同时,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医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诊疗规范和医保政策。此外,参会人员还就实施细则中的一些具体条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周鹏翔表示,将认真梳理和归纳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的内容,确保其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落地实施。
此次调研会的成功举办,为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李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