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湖南省儿童医院门诊大厅顶装饰工程(采购编号:2021110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门诊大厅顶装饰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20211106;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
(2)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 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5)招标范围:湖南省儿童医院门诊大厅顶装饰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采购项目预算
821791.57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相应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 11月 9 日起至2021年 11 月 15 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省儿童医院后勤保障部总务办。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 人身份证原件。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8:50:00时(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00时(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省儿童医院门诊4楼贵宾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省儿童医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86号
联 系 人:甘宇时
电 话:0731-85356867
邮 编:410007
湖南省儿童医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