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
年龄(18岁以下)且家庭条件困难的儿童青少年眼疾患者。
二、救助标准:
按照单一病症固定额度进行资助,如实际自费费用低于资助标准的,按照实际自费费用予以资助。具体标准见下表

对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或是孤残儿童的,资助标准可适当提高。

2025-12-08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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