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0-12岁患有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儿童;
2.需要通过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中度及重度特应性皮炎诊断证明和病例资料;
3.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以下任一经济情况证明凭证资料:
(1)直系亲属为特困供养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家庭;
(4)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二、救助标准:
(1)每人首次资助上限6000元。若首次帮扶半年后患者病情仍未有较大好转,可由医生开具证明,再次申请,额度上限6000元。帮扶总额度上限:12000元/人。
(2)公益项目赠品润肤霜1支。
三、申请流程
申请帮扶的患者根据《救助申请表》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提交医院社工部初审,基金会复审通过后进行救助拨款。
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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