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制定了我院招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复试工作要求
1、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经南华大学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
2、调剂考生须达到南华大学的调剂要求,经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审核同意,与第一志愿考生共同参加复试。
3、录取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取得复试资格的学生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英语水平三个方面严格考核,择优录取(初试加复试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排列上报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批)。
三、具体复试方案
1、资料审查
考生携带南华大学研究生复试报到单向科教部教学办递交资料审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提交复印件均为A4纸,按顺序装订):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该类考生一律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7)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成绩共100分,形式:笔试、面试、临床实践能力结合进行,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
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占30%):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执业医师考试内容及儿科基础知识。方式:闭卷。
(2)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占30%):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临床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从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肺复苏、穿脱隔离衣、腰穿、胸穿中任选一项。
(3)面试(占40%)满分100分。
1)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难度接近CET-4标准,满分40分(英语听力20分,自我介绍20分,),形式:①听力测试25分钟:专业理论笔试结束后统一播放英语音频,考生根据听到内容在试卷上作答。根据答卷实际得分计算成绩。②考生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专家根据自我介绍的内容、现场表现综合评价考生英语表达能力。
2)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导师、专家与学生交流,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专家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综合评判计分。
3、成绩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和/5×6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 +实践能力考核×30%+面试成绩×40%}×40%
4、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备 注 |
4月2日下午 16:00 | 门诊四楼贵宾室 | 资格审查,填写相关表格 | 考生需15:50到达指定位置 |
4月3日上午 8:30-9:30 | 多功能厅 | 2019国家执业医师考纲和儿科三基 | 时间60分钟,总分100分(闭卷) |
4月3日上午 9:35-10:00 | 多功能厅 | 英语听力 | 时间25分钟,总分20分 |
4月3日上午10:15-12:00 | 技能培训中心 | 实践能力考核 | 分两组交替进行 |
4月3日上午 10:15-12:00 | 一教室 | 英语口语表达+综合素质面试 | |
经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
5、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二级招生单位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5月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录取
各学科严格按照导师招收名额及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复试结果待医院审核后并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教部或监察审计部提出,本单位将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我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四、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南华大学研招方案执行。
五、请复试考生加入2019年南华大学儿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群,方便联系沟通。 教学办其他联系方式:0731-85356850 0731-85356003(传真)
湖南省儿童医院(南华大学儿科学院)
2019年3月29日